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渤西海事监管区域地处渤海西部关键地带,涵盖山东滨州、河北沧州与天津大港的海事管辖范围,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海上商船穿梭如织,往来频繁,是连接华北、华东地区与海外的重要航运通道,承担着煤炭、石油、矿石等大宗货物的装卸与转运,对区域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支撑作用。 一、建立协作机制,畅通沟通渠道 三地海事按照“优势互补、协同发展”的原则,签订 《渤西海事深化执法合作框架协议》,明确5大类13项共享共治举措,共商协同发展举措、共享区域共治成果,建立资源共享、监管协同、人才共育、人民满意的全方位合作机制,为打造高水平的津冀鲁区域合作示范区奠定基础。 二、打破辖区限制,实现区域执法一体化 突破冀鲁津交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障碍,强化信息互通与执法联动,建立交界水域协同监管机制。定期开展“海、陆、空”多维度联合巡航执法,同时开展船籍港营运地海事联合检查,坚决纠治砂石船非法运输、船舶非法码头停靠等违法行为。 三、聚焦顽瘴痼疾治理,消除海上休闲安全隐患 围绕海上休闲船舶跨区域航行等问题,借助“双共”平台,及时向属地政府通报涉客码头及船舶安全隐患;制定详细时间表与任务图,海事、交通、船检等多部门协同作战,对跨区域航行休闲垂钓船开展集中整治。整治期间,通过双共平台对5艘跨辖区休闲垂钓船舶进行了处罚。 四、深化“商渔共治”,在更广范围凝聚共治合力 积极与三地海洋渔业部门沟通,实现渤西海域养殖区域分布信息共享。联合制定发布《渤西海域常用航法参考航线》《渤西海域渔船航行、停泊、作业规则建议》,引导商船和渔船规范航行作业。建立海事、渔政、公安多部门安全隐患共商共治协同机制,形成执法 “铁三角”,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严厉打击渔船违法违规行为,规范海上无线电通信秩序,降低商渔船碰撞风险。 五、预防桥梁碰撞,守护桥梁安全 深刻吸取船舶触碰桥梁事故教训,协同开展界河桥梁防碰撞联合治理。互通桥梁防碰撞专项治理工作经验,针对发现的桥墩防碰撞设施损坏、通航安全标识不足等问题,及时向属地政府安委办发函通报。推动相关问题纳入地方全域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活动,促进辖区内多座通航桥梁安全隐患整改消除。 六、坚持党建引领,实施人才文化共育共萃 建立党建交流机制,强化党史教育、党风廉政等交流合作,综合利用区域红色教育资源,丰富学习内容,借鉴各方经验,持续提高党建引领水平。建立智慧海事建设合作交流机制,实现人才区域流动,共享领军人才智力资源,合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水平。